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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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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差不多。”唯一猜错的是——不是在街上,而是在国宴之间,莫圣双那对色迷迷的眼珠子可从没离开他身上,他是被人夸赞习惯的天之骄子,也习惯别人投以惊叹目光,只是没想到莫圣双敢将心里龌龊的打算付诸行动,也没想到皇城内的护卫这般松散,看来是大伙好日子过太久了,久到失去戒心,害他差一点就被男人给奸了。 “有这种叔父真丢脸……”害她也跟着抬不起头来。 “你嘴上虽然这么说,不过送我回去之后,你还是会回去那个丢脸的叔父家,不是吗?” “是呀,不回去能去哪呢?反正在叔父家过日子也就这个样子啰,现在的我,没辨法自食其力讨生活,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又辛苦又可怜,只好继续留在那里,至少有个屋子能遮风挡雨。”莫晚艳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,她思考过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挫折,也思考过应对之法、解决之道,知道留在叔父家对她才是最好的,唯一的失策是救了他,让她现在的人生大计出现了龟裂。 “所以我才决定不要求砍了莫圣双的脑袋。”鸣凤低低自语。 “你又嘀嘀咕咕说什么?” “我哪有说话?晚艳姊姊,你听错了吧?”天真的皮相又端出来了。 “咦?可我明明……” “粽子里包的料好多,真香,晚艳姊姊,你快吃吧,昨天晚上你没用晚膳就去睡了,早上又匆匆忙忙赶着出关隘,饿了吧?” 唔……被他一说,的确是饿,现在顾不得说话,先填肚子要紧。 囫圃吞粽,再灌两杯香浓的茶,肚子饱了七分,还有一颗又圆又红的桃子又饱了两分,最后一块黑糖姜汁糕将最后一分给塞得满满。 呼,撑饱之后她将行囊收妥,突然在行囊一角发觉她顺手塞进去的小锦囊。 “鸣凤,喏,这个给你。”她差点忘了这要紧事。 “是什么?”他问,因为好奇心使然,同时动手解开锦囊系绳,里头是四颗比药丸子大一丁点点点的圆珍珠。“晚艳姊姊,这是?” “给你的。” 给他吞的吗?“你给我珍珠做什么?” “你带回去,要是有急需就卖了它换钱。我手边没有太多银两,之前全拿去订做了一对锤子,将自小存的零用都花光了……” “锤子?” “像脑袋那么大的双锤,一边各二十五斤,耍起来很帅气呢。”虽然她现在手边没有锤子,仍认真挥舞着手臂。 不难想像神力如她,挥舞着重锤在练武的模样。 “晚艳姊姊,你既然将手边银两都花尽,那么这四颗珍珠,我不能收。”他退还给她,心里没说出来的是:这四颗小丸子珍珠,我根本看不入眼,我幼年时拿来打弹珠的珍珠还比这大上五、六倍。 “你收下。”她又推回去,这回牢牢握住他的手指,将装着珍珠的锦囊包覆在他掌心,不给他拒绝机会。“我住叔父家,有吃有喝有住有穿,没什么需要用钱。” 他无法推辞她的好意,因为——她那股神力,几乎要握断他的手指。 “晚艳姊姊——我收就是了,我收就是了……”赶快放开他的手,说不疼是骗人的! 莫晚艳得到满意的答案,这才瞑目松手。“你要好好运用它。这条长系绳可以拿来挂脖子上,别弄丢了。” “好。”他在心里苦笑,但没表现在脸上。 “那珍珠原先是镶在我娘首饰上,她很少戴这些累赘东西,最常戴的只有战盔。听说珍珠首饰还是我爹送的订情物。”提到爹娘,她脸上又有笑了。 “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大方送我?”一听见珍珠的来源,他很吃惊。 “也没什么珍贵啦,珍珠首饰都坏掉了,珍珠散了大半,只留四颗珍珠也没用,身外之物又不能让我爹娘回来,我才不觉得几颗珍珠代表什么。”她耸耸肩。 “你看得还真透彻。”一般人都应该会将死者的遗物视为宝贝,她倒怪异,反其道而行。 “我把爹娘放在心里就够了。”她按着胸口。 “岂止放在心里,你嘴上也全是我爹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怎么样怎么样。” “好像真的是耶……”回想自己一路上说过的话,几乎十句不离爹呀娘,像个小孩似的。 “但是你看起来还满快乐的,在你叔父家当个小孤女,日子很好过?” “还不差啦,书里写的苦命小孤女我倒没遇过。我爹说,自立自强,我娘说,求人不如求己,加上他们给我的好手好脚,我没吃什么苦。”最多只是叔父不怎么宠,堂兄弟姊妹不怎么亲,府内府外没什么人聊心事——但通常她也不会有啥心事啦,她又不自寻烦恼,也不自讨苦吃,自得其乐得很,堂姊有书读,她跟着读,堂哥有师傅教武,她跟着学,堂妹做新衣裳,她有不要的旧衣裳——实际上只穿不到三次的旧衣裳——可以拿,府里今天多煮两盘菜,她也能多挟两口,多好。 “你还满坚强的。”又不自怨自艾,不认为自己死了爹娘可怜,不以自己是孤女而博取同情,实属难得。 “哭哭啼啼又不会让我的日子变得更好,快快乐乐过生活才实际。”她一直是秉持这个原则,将来也不打算改变。 “你大概不管在哪里生活,都能活得很好。” 包括……在宫里。 这念头完全出自于本能,他未曾深思熟虑,只觉得带她回皇城,留在他身边,应该很有趣。她笑起来很阳光,是个孩子还爱装老,爱听他姊姊、姊姊的叫,有时被他的笑容迷惑得茫茫然的,露出难得的憨傻,有小女孩的天真,小女孩的无邪,小女孩的善良贴心,小女孩的不顾后果,真的好想将她留在身畔…… “应该吧。”她也很有自信。看看天色,“鸣凤,我们差不多该赶路了。” “嗯。” 虽说是赶路,实际上两个孩子根本是边走边玩,见到路边果树结实累累,她与他会兴奋尖叫,一个树上摘一个树下接,然后沿途就啃着果实过一餐。 傍晚下了一阵突然大雨,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她一手拉着他,一手拉着马,急乎乎要找遮蔽处,最后只能躲在大芋叶下,两人淋得尽湿。他长这么大,可从没淋过雨,哪回出入不是有宫婢小心伺候着,被冰冰冷冷的雨水打在身上的滋味很是新鲜,倒是她,一脸恼着,担心他会受风寒,嘴里一直嘀咕着要老天快快停止,别再倾倒雨水了。 看着她蹙眉的认真模样,他笑了,挨近她,跟她一块淋雨。 大雨来得快,去得也快,一盏茶的功夫过去,雨停了,两人又继续赶路,找着了野店住宿,先将湿衣裳换下来晾干,行囊也湿了大半,几件衣裳也湿得无法再穿,只好硬着头皮向店家暂借两套衣裳。 小小房里,处处披着湿衣,她推开窗,想让风进来,瞧瞧能否让衣裳快些干。 一些湿掉的糕点也得先吃掉,否则坏了多可惜。 “鸣凤,喏。”她塞给他两块湿湿的枣泥糕,自己嘴里也叼着一块,含糊道:“我帮你擦头。”扬扬手上店家借衣裳时顺便借来的布巾。 他转过身,让她动手处置他的长发,反正他也不懂如何自己打理它们。 “你的发质真好。又滑又亮的。” 他淡笑。那不是理所当然吗?天天有宫女拿着药泥替他护发,不好才该自省。 “我的就好糟糕。”说着说着还自厌地揉弄自己那头湿发,也因为湿,所以鬈得更严重,完全毛躁地披在脑门后。平时她会将整头长发扎成粗辫,让人瞧不出它的夸张,现在为了晾干它,只好献丑。 “像狮子。”九岁那年,友邦进贡两只狮当礼物,让他养在御花园当宠物,其中一只的鬃毛就像她这德行。 “舞龙舞狮的那种狮子?” “你没亲眼瞧过狮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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